小额支付系统付款行对发起的普通贷记业务、定期贷记业务、普通借记业务回执和定期借记业务回执需要撤销的,可向小额支付系统发送撤销申请。申请撤销只能整包撤销,不能撤销批量包中单笔支付业务。
小额支付系统付款行收到实时借记业务后应立即完成行内业务处理,并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向收款行返回回执信息。收款行在90秒内未收到回执信息的,可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发起冲正指令,撤销未纳入轧差的业务。实时借记业务未在次日返回回执信息或冲正的,小额支付系统在日切时对该业务作拒绝处理,并通知付款行。
收款行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发出的普通借记业务或定期借记业务止付申请,可以整包止付,也可以止付批量包中的单笔支付业务。
付款行对已纳入轧差的普通贷记业务、定期贷记业务和已纳入轧差的借记业务回执需要退回的,应当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发出退回申请。收款行收到退回申请,收款行未借记收款人账户的,立即办理退回;已借记收款人账户的,不得办理退回,应当通知付款行由付款人与收款人自行协商解决。
小额支付系统直接参与者及其间接参与者发起的业务只能在净借记余额内支付。
小额支付系统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中央对手,对直接参与者设置净贷记限额实施风险控制。
小额支付系统净借记限额是指小额支付系统为参与者设定的、对其所产生应付净额进行控制的最低额度。
小额支付系统净借记限额只可通过圈存资金获取。
在直接参与者无法按规定时间清偿小额支付系统贷记净额时,中国清算总中心可以处置质押品或释放圈存资金,用于应付净额的资金清算。
中国人民银行应设定小额支付系统净借记限额的可用额度预警值,并对净借记限额进行监控。
小额支付系统对净借记限额内的支付业务进行轧差处理。
小额支付系统贷记业务以业务包为轧差依据,借记业务以回执包中同意付款的业务为轧差依据。
直接参与者统一设定小额支付系统轧差排队的最长时间。支付业务排队等待轧差处理的时间超过系统设定时间的,小额支付系统自动做拒绝处理。业务排队等待轧差处理最长时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小额支付系统轧差净额在每场清算时点发送大额支付系统进行资金清算。法定节假日的轧差净额,待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大额支付系统工作日提交清算。
当直接参与者在大额支付系统的清算账户被贷记控制时,小额支付系统停止受理以该直接参与者为付款清算行的支付业务,对已轧差的小额支付业务正常提交资金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