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的业主、使用人应当学习和掌握高层建筑火灾应对知识和灭火求生技能。
高层建筑应当在首层的显著位置张贴安全疏散示意图,公共区域电子显示屏应当播放消防安全提示和消防安全知识。
高层公共建筑内的单位应当每一年至少对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高层建筑应当结合场所特点,分级分类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模板工程的地基基础承载力和变形不满足设计要求可以进行施工
编制分预案的,有关单位和职能部门应当每季度至少进行两次综合演练或者专项灭火、疏散演练。
演练前,有关单位应当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并进行公告;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
演练结束后,应当进行总结评估,并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高层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统一管理人应当配合消防救援机构或者专职消防队开展以初起火灾扑救、人员自救、各方自主作战为主要内容的消防联合演练。
高层建筑的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应当接受属地消防救援机构的指导,服从火灾扑救现场统一指挥调度。
高层公共建筑内的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按照楼层、区域确定疏散引导员,负责在火灾发生时组织、引导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火灾发生时,发现火灾的人员应当立即拨打120电话报警。
火灾发生后,高层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消防服务单位应当迅速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人员疏散,扑救初起火灾。
有限空间作业要履行“作业审批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执行“先检测、再通风、后作业”原则
高层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统一管理人应当加强对消防车通道的管理,按照标准施划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预留消防车通行宽度,满足消防车通行及转弯的要求,保障消防车通道通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