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结算卡支持一户多卡模式,每个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可开立多张主卡和副卡。
单张单位结算卡的自助设备取款上限为每卡每日累计2万元
同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关联不同单位结算卡,自助设备取款上限为每卡每日累计2万元。
客户持结算卡在ATM上取现的日累计限额为50000元
同一客户编号的客户可以申请多张主卡,但同一账户只能办理一张主卡
单位结算卡支持签约短息通知,可对账户发生的所有动账交易进行通知
客户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卡片权限及限额,且副卡权限及限额不受主卡权限及限额控制
客户可根据业务需要设置非柜面渠道转账的预设账户,预设账户可为行内、行外的个人或对公账户。
客户变更持卡人后,原单位结算卡的关联账户、权限和限额等信息均不改变。
持卡人只可在发卡机构办理单位结算卡的密码解锁、密码修改、密码重置和激活等业务。
口头挂失只可由持卡人本人办理
凭证挂失撤销可到任意网点办理
单位结算卡只能在关联账户开户机构进行销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