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 ),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
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其他非消防重点单位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 )门。
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 )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单位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 ),实行严格管理。
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 )动火施工。
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 )安全管理。
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任何单位、人员都应当( )为报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
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 )防火巡查。
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小时一次。
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公众聚集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 )遗留火种。
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其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 ),存档备查。
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 )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
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 )。
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 )报告,提出整改方案。
依据《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 )、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