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120号),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 )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依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120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实地核查。对举报投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以及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后( )小时内进行核查。
依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120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责令限期改正期限届满或者收到当事人的复查申请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依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 )人,并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依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120号),消防监督检查( )填写检查记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
依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120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当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临时查封期限不得超过( )日。
依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120号),临时查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仍未消除火灾隐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再次依法予以临时( )。
依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120号),临时查封应当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集体研究决定。决定临时查封的,应当研究确定查封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的范围、期限和实施方法,并自检查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制作、送达临时查封决定书。
依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120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的近亲属( )在其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经营消防公司、承揽消防工程、推销消防产品。
依据《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43号), 为了加强对注册消防工程师的管理,规范( )的执业行为,保障消防安全技术服务与管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依据《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43号),取得( )资格证书人员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依据《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43号),( )以上地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
依据《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43号),( )依托消防协会成立注册消防工程师行业协会。
依据《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43号),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 ),方能以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名义执业。
依据《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43号),未经( ),不得以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名义开展执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