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施工项目多个作业点进行,该施工项目除配备施工负责人外,各点(辅站)的施工需配备施工责任人,施工责任人在辅站办理进场作业登记和负责该作业点施工的组织、安全和管理。
外单位指除运营事业总部以外的单位。
运营总部施工管理工作以确保运营设备设施维护在有限的时间和空间内能及时、安全、有序、高效地开展,实现运营设备设施正常运转,保证地铁运营安全、顺畅为目标。
开展影响行车的设备轮换修或硬件升级等更换作业,原则上应安排在周五或周六运营结束后开展,避开节假日、特殊防护期或工作日。更换次日,应安排专业人员现场至少值守保障到早高峰结束,无异常方可离开。
无特殊情况,只需在节日期间停止进行主要行车设备(硬件和软件)、AFC设备软件进行升级、改造。
外单位在运营总部所辖设备或所辖范围内进行施工的,必须办理有关许可手续,取得《外单位施工作业许可单》。
委外维修单位和外单位进场前均须办理施工作业许可手续。
为节约人力资源,进入主变电站各设备房和变电所整流变室的施工作业可与其他作业合并由非变电专业人员配合实施。
运营总部规定,外单位和委外维修单位开展影响行车的施工作业(即A类及B1/B2类作业),均须安排人员配合作业。
工程车及调试列车作业时,车站原则上须在作业区域及防护区域两端对应的轨道中央放置红闪灯。
凡进入线路施工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荧光衣,并根据作业性质及作业要求使用其他安全防护用品。
各类施工作业组织施工时必须执行请销点制度,如遇作业区域同时包括联络线或另一线路部分线路时,施工部门向作业计划所在线路的车站请点,车站向作业计划所在线路的行调请点,作业计划所在线路的行调在批准该项施工作业时,须向作业计划涉及的另一线路的行调请点,经批准后,方可允许施工部门开始施工。
施工计划开始时间是批准施工请点的时间,施工结束时间是批准施工销点的时间。
外单位工程车在运营线路运行时,必须有运营总部工程车司机添乘。
车辆、信号等专业开行列车在车厂、正线进行的调试、试验作业时,由主办作业部门安排一名有资质的人员担任调试、试验负责人(施工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