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实施单位应针对培训课程要求,组织编制培训教案,( )中应明确要提升的安全能力。
基层员工在岗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 )学时/年,班组长不少于( )学时/年。
直属单位根据项目和承包商具体情况确定承包商安全培训有效期,最长不超过( )。经济保卫部在安全培训有效期内,办理相关“人员出入证”。
对于承包商从事特殊作业许可相关人员,各直属单位( )对其进行资格培训,主要培训直接作业环节知识及相应操作规程等,经公司培训中心统一考核合格后方可开工。
承包商入厂接受安全培训前,需提供自主( )安全培训材料,由各直属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检查和验证。
施工作业前实行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安全交底及风险告知由( )组织,随电子作业票同步进行,作为承包商班组级安全培训材料留存备查,谁交底、谁负责、谁保存。
高处作业是指在距离坠落高度基准面( ),有可能坠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
公司( )是高处作业的监管责任主体,负责作业制度执行情况的综合安全监管。
( )是高处作业的实施责任主体。
高处作业前,( )应在作业现场向监护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接受交底的作业人员由本人确认签字。
高处作业前,基层单位( )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监护人、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针对作业内容开展JSA,对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并将结果记录在作业许可证中。
高处作业所在基层单位( )全面复核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确认签字。
高处作业分为四个等级,以下符合Ⅲ级高处作业的是:
Ⅳ级高处作业由基层单位业务分管负责人审核会签,( )审批签发许可证。
Ⅰ级、Ⅱ级、Ⅲ级高处作业由( )审批签发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