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大于十五米的作业为Ⅲ高处作业。( )
高处作业是指在距离坠落高度基准面1.5米以上(含1.5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 )
当气温高于35℃时,必须停止高处作业。( )
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材料应堆放平稳,并设安全警戒区,安排专人监护。( )
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均应立即执行。( )
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吊装操作。( )
大雪、暴雨、大雾及五级以上大风时,不应露天作业。( )
吊运零散件时,应使用专门的吊篮、吊斗等器具。( )
不得绑挂起吊不明质量、埋在地下或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 )
正式起吊前不用进行试吊。( )
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吊装作业方案。( )
危险化学品管道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发现标志毁损的,管道单位应当及时予以修复或者更新。( )
管道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管道巡护制度,配备兼职人员日常巡护。巡护人员发现危害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情形的,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并及时处理( )。
储存的化学危险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GB190的规定。同一区域贮存两种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品时,应按最高等级危险物品的性能标志。( )
化学危险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分开堆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