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签发人的安全职责( )。
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
工作许可人安全职责( )。
不属于工作班成员安全职责( )。
不属于一般动火安全措施的有( )。
在同一设备系统上依次进行同类型的设备检修工作,允许使用一张工作票。( )
在不同地点不同设备系统依次进行同类型的检修工作时,如全部安全措施能在工作开始前一次完成,可以使用一张工作票。( )
需要变更工作班成员时,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在对新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后,方可进行工作。( ) (工作负责人)
每份工作票签发人和许可人修改不得超(过3处)。其中设备名称、编号、接地线位置、时间、日期、动词以及人员姓名不得改动。( ) (2处)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检修设备状态和安全措施。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事先取得对方的同意并(不必)重新履行许可手续( ) (需要)
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它工作。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 ( )
若工作负责人因故离开工作现场超2小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并将工作票交其执有,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代清楚,并告知工作班成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现场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 ) (超2小时履行变更手续)
只要工作地点不在一起,一个工作负责人可以发两张工作票。 ( )
事故抢修工作可不填用工作票,但必须经值长同意。( )
已执行的工作票应由各单位指定的部门按编号顺序收存,至少保存3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