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所开关跳闸后,应当立即报告调度人员,经查询,可试送1次;若仍跳闸,不得强行送电,待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
采场的架空线主接地极不得少于2组。主接地极应当设在电阻率低的地方,每组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在土壤电阻率大于1000Ωmm²/m的地区,不得超过30Ω。移动设备与架空线接地极之间的电阻值不得大于1Ω。接地线和设备的金属外壳的接触电压不得大于36V。
低压接地系统的架空线路的终端和支线的终端必须重复接地,交流线路零线的重复接地必须用独立的人工接地体,不得与地下金属管网相连接。
采区避灾路线上应当设置压风管路,主管路直径不小于100mm,采掘工作面管路直径不小于50mm,压风管路上设置的供气阀门间隔不大于200m。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极复杂的矿井,应当在各水平、采区和上山巷道最高处敷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的矿井进入巷道和硐室施工前,其他矿井进入采区巷道施工前,必须形成两回路供电。
采用轨道运输的巷道:对开时不得小于0.5m,采区装载点不得小于0.7m,矿车摘挂钩地点不得小于1m。
采用轨道机车运输的巷道净高,自轨面起不得低于1m。架线电机车运输巷道的净高,在井底车场内、从井底到乘车场,不小于2.4m;其他地点,行人的不小于2.2m,不行人的不小于2.1m。
所有安装机载照明的后配套设备启动前必须开启照明,发出开机信号,确认人员离开,再开机运行。设备停机、检修或者处理故障时,必须停电闭锁。
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
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必须设在进风风流中;采用扩散通风的硐室,其深度不得超过6m、入口宽度不得小于1.2m,并且无瓦斯涌出。
采用煤层爆破措施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取超前松动爆破、卸压爆破等方法,确定合理的爆破参数,起爆点到爆破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300m。
主要泵房至少有2个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并高出泵房底板5m以上;另一个出口通到井底车场,在此出口通路内,应当设置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泵房和水仓的连接通道,应当设置控制闸门。
井下不得带电检修电气设备,可以带电搬迁电气设备。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应有指定的、经考试合格的电气设备防爆检察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接地网电阻值的测定应每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