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法院网络执行查控时,有权机关、金融机构或第三人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中的存款及其他金融资产享有质押权、保证金等优先受偿权的,金融机构不应当将所登记的优先受偿权信息在查询结果中载明。()
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法院网络执行查控时,存款或金融资产的优先受偿权消灭前,其价值应计算在实际冻结总金额内;优先受偿权消灭后,执行法院可以依法采取扣划、强制变价等执行措施。()
执行法院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存款采取扣划措施的,执行法院扣划被执行人已经被冻结的存款,需先行解除原冻结措施。()
人民法院和金融机构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实施查询、冻结、扣划银行存款的,不受地域限制。()
某地区法院2022年3月22日冻结某企业的银行存款,冻结期限6个月,冻结期限应从2022年3月22日起算。()
金融机构擅自解冻被人民法院冻结的款项,致冻结款项被转移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已转移的款项。()
查封、扣押、冻结担保物权人占有的担保财产,不可由担保物权人保管;须交由人民法院保管,质权、留置权不因采取保全措施而消灭。()
人民法院实施网络执行查控措施,应当事前统一向相应金融机构报备有权通过网络采取执行查控措施的特定执行人员的相关公务证件。办理具体业务时,需另行向相应金融机构提供执行人员的相关公务证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查询、冻结被执行人存款的规定》规定,人民法院向金融机构传输的法律文书,无需加盖电子印章。()
人民法院具备相应网络扣划技术条件,并与金融机构协商一致的,可以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采取扣划被执行人存款措施。()
人民法院通过网络查询被执行人存款时,应当向金融机构传输电子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多案集中查询的,可以附汇总的案件查询清单。()
人民法院出具完备手续查封社会保险基金,金融机构应予以配合。()
有权机关要求对已被冻结的存款再行冻结的,金融机构应予办理。
查询、冻结、扣划对存款人的影响程度越来越大,因此,有权机关的范围越来越大。
司法机关对涉案存款冻结期限届满,未办理续冻手续的,冻结自动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