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警务工作模块和任务标准件建设指南,由公安部制定。( )
公安部、省级公安机关应当建立跨省市人口数据信息共享、身份比对和特定对象核查机制。( )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加强治安要素管控、风险预警模型研发部署,为社区民警自主开展社区警务工作提供订阅服务。( )
完善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基础信息采录应用追溯办法,加强质量监测、安全监管、结果运用。( )
保持社区民警相对稳定,原则上在同一警务区工作不少于五年,未经县级公安机关分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抽调社区民警、辅警参与专项工作。( )
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将社区警务业务培训纳入民警实战训练必训科目。( )
社区民警每年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十天。( )
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将社区警务工作经费纳入预算保障,建立健全使用管理办法,用于情报信息收集、安全防范宣传、困难帮扶救助等工作。( )
加强社区警务室装备建设,原则上每个警务区配备不少于一辆警用摩托车等警用交通工具,配备必要的警械、救援装备、防护装备和管理服务装备,做好装备常态化维护保养,及时开展装备报废更新。( )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完善派出所主防考评体系,社区警务工作绩效在派出所工作绩效考评中占比不低于百分之六十。( )
对社区警务工作的考评,应当考虑派出所实际分类进行。( )
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将有关办案、打处等指标纳入社区警务考评。( )
社区警务工作考评由情报指挥中心牵头负责,依托社区警务工作模块,结合规定任务、指令任务、推送任务执行情况,结果自动生成、动态展示,年底组织终评。( )
社区警务工作考评结果,应当与派出所和社区民警、辅警评先评优、表彰奖励、职务职级层级晋升挂钩。( )
每年度社区民警评优评先、立功受奖比例等于占派出所警力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