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警务工作注重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评价,主要通过民意监测和安全感、满意度调查实现。( )
市局每半年、县局每季度开展一次派出所承担任务指标清理工作,切实将派出所工作重心转移到“五控一管五宣三防”主防职责上来。( )
严守“两个50%”警力配备红线,推动机关警力向派出所下沉、派出所警力向社区前置。( )
严格落实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负面清单”制度,厘清所队办案分工协作关系。( )
严格派出所民警借调审批,严禁抽调派出所民警参与专项工作,严控社区民警“挂名不下片”。( )
按照城区派出所“1+1+N”、农村派出所“一村(格)一警一辅”要求,合理配置派出所特别是社区警务工作力量。( )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采办分离”、安全隐患“排消分离”机制。( )
为认真贯彻执行公安部《社区警务工作规范(试行)》,推动“两队一室”警务运行机制改革全面实施,加快形成和提升新质公安战斗力,市局制定了《全市公安机关贯彻落实<社区警务工作规范(试行)>十二条措施》。( )
《全市公安机关贯彻落实<社区警务工作规范(试行)>十二条措施》要求,紧密围绕落实社区民警六项职责,统筹协调市县主战与派出所主防、派出所队室运转、社区警务与社会治理的关系,抓好组织实施,着力推动派出所主防的理念、责任落到实处。( )
《全市公安机关贯彻落实<社区警务工作规范(试行)>十二条措施》要求,全面落实三级综治中心(社会治理中心)实体化、规范化运作。( )
《全市公安机关贯彻落实<社区警务工作规范(试行)>十二条措施》明确,将按照“三分法”原则加强社区警务工作专项督导检查,一查县级公安机关细化部署是否到位,二查业务警种指导监督、贯彻执行是否到位,三查派出所、社区民警对标落实是否到位。( )
警网融合是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基石,是派出所最重要的工作。( )
在城区,不论社区规模大小、人口多少,都必须一个社区对应划分一个警务区,实行一区一警。( )
社区警务团队以辅警、警务助理、治保会成员、网格员、保安员、“双报到”党员为骨干。( )
社区民警采集核录实有人口时,只需采集其基本信息、居住时间、联系方式即可,无需采录其工作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