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局集团公司铁路沿线危树管理办法》(广铁工发〔2019〕104号)规定,铁路林权的危树处理以站界为界,区间范围内的危树由各( )负责处理。
桥隧车间负责管辖范围内大桥及以上桥梁及桥台胸墙外() 米、隧道及隧道边墙外 30 米危树处理,线路车间负责管辖范围内其余地段危树处理。
各线桥车间 3~8 月份每月开展 () 次危树联合排查,强对流天气多发时段、台风 7 级及以上风圈影响范围根据段发通知增加排查频次;
一旦发现危树倾倒侵入铁路限界或悬挂在接触网上时应立即(),责任单位应立即组织应急处置,配合单位无条件进行配合。
天窗点外禁止进行影响行车安全的危树处理作业。危树处理过程中,必须设驻站联络员和( ),确保危树处理作业人身、设备和行车安全。
线桥车间对沿线影响设备和行车安全的危树排查不落实、 监控不力,造成危树影响设备和行车安全的,由( )负全责。
电气化区段进行危树处理作业时( )部门必须派员到场配合,供电设备是否需要停电由供电配合人员现场确认。
管内出现()恶劣天气时,各线桥车间要对沿线树木倾斜、折断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将折断树枝进行清理,对危及行车安全的危树立即进行砍伐。
危树处理包括()、()、()、()、砍伐等方式,应结 合现场实际对树木进行合理处置,严禁无故破坏铁路沿线林带。
桥隧车间负责管辖范围内大桥及以上桥梁及桥台胸墙外30 米、隧道及隧道边墙外30米危树处理,线路车间负责管辖范围内其余地段危树处理。
危树处理包括修枝、加固、截干、移植、砍伐等方式,应结合现场实际对树木进行合理处置,严禁无故破坏铁路沿线林带。
管内危树的联合排查,《广州局集团公司铁路沿线危树管理办法》(广铁工发〔2019〕104号)规定,采取由车务、供电、工务、电务专业联合排查方式,参加联合排查的单位共同制定联合排查方案。
管内危树的联合排查由管内各线桥车间组织,联系相关供电、电务部门参加;联合排查时,检查人员在现场确定林木的权属关系、是否属于危树、危树处理方式,以及危树处理的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并在当天排查记录上签名确认,由参与排查的单位各自备存。
一旦发现危树倾倒侵入铁路限界或悬挂在接触网上时应立即封锁线路,责任单位应立即组织应急处置,配合单位视情况进行配合。
危树经合理协商仍被阻工无法处理时,线桥车间应 积极履行告知义务,说明违反法律的条款、对铁路运输安全的危害性和整改意见,按铁路外部安全环境管理要求留存相关告知记录、图片、录音、视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