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树处理应编制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重点危树处理要“一树一案”,处理危树作业要确保行车及人身安全。
危树经合理协商仍被阻工无法处理时,线桥车间应 积极履行告知义务,说明违反法律的条款、对铁路运输安全的危害性和整改意见,按铁路外部安全环境管理要求留存相关告知记录、图片、录音、视频等。按照《路外环境安全隐患记录簿》的格式做好记录,登记建档录入铁路沿线路外环境问题库,报安全科、路基科存档。
危树处理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 公司、广州局集团公司施工安全、电气化铁路施工安全和天窗修管理等有关规定。
天窗点外禁止进行影响行车安全的危树处理作业, 危树处理过程中,必须设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确保危树处理作业人身、设备和行车安全。
施工(维修)负责人带队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区段内的危树情况进行实地考察,确认危树数量、树高、大小、所处地形、与线路的距离等,根据实际工作量确定所需的人员和工机具。
危树处理作业单位应按计划进度提前通知受影响设 备单位派员到施工地点配合作业。
电气化区段进行危树处理作业时电务部门必须派员到场配合,供电设备是否需要停电由电务配合人员现场确认。
段加强危树处理安全和技术培训,段路基科和车间两级建立危树台账。
非正常情况下,发现存在紧急状况的危树,各车间 应立即组织应急处置,并派专人定点看守,防止倒树影响行车。
管内出现大风恶劣天气时,各线桥车间要对沿线树 木倾斜、折断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将折断树枝进行清理,对危及行车安全的危树有计划进行砍伐。
砍伐危树、危竹需进行赔偿时,经现场合理协商后 按附件2格式签订协议、留存收据。
线桥车间对沿线影响设备和行车安全的危树排查不落实、监控不力,造成危树影响设备和行车安全的,由责任车间负全责。
管内危树的联合排查,电气化区段,区间的危树排查由工务段、( )、( )联合开展。
危树处理应编制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重点危树处理要“( )”,处理危树作业要确保行车及人身安全。
各线桥车间每月( )日前提报危树联合排查处理统计表,同时提报当月危树处理情况,上报段路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