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限速地段配合车间要每天安排人员进行现场配合监督,督促外单位做好线路检查记录及整修。同时,安全监督员应一并对线路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外单位进场后,在准备工作和正式开工前,各相关车间应设置专人驻点监督,严格防止准备工作扩大范围。
外单位使用作业小车,按《广州局集团公司工务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百二十三条执行,段专业科室、配合车间按要求做好上道审批、盯控,督促外单位制定相应安全措施并落实。
各车间对管内工程项目,特别是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的项目,要主动介入。
对外单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情况,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函告知,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外单位应根据经审定的施工方案在现场设置实时视频监控、监测、语音监听、电子围栏等技防设备,应接入段调度值班室,并在施工安全协议中明确。外单位应负责现场实时视频监控、监测、语音监听、电子围栏等技防设备的安装、使用及维护管理工作。现场未按要求安装调试完毕前,可先批复计划,但不准施工。
若施工项目施工范围相对集中,必须全方位安装远程视频监控装置。
若施工项目平行营业线呈条形布局,不具备全方位监控条件时,须对重点施工地段安装远程视频监控装置。
5.若施工项目对铁路行车设备运用安全影响极小,外单位认为没有必要安装远程视频监控装置,可向设备管理单位提出申请并组织现场联合调查,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说明,段领导审批同意后可不安装远程视频监控装置。
邻近营业线纳入施工日计划的封锁、限速计划100%监控,未纳入施工日计划不需封锁、限速的,每天对钉钉签到情况进行抽查。
发现外单位存在无计划、超范围施工或其它严重违章施工行为时,应立即通知现场安全监督员制止外单位违章施工行为,告知安全科、配合车间,
邻近营业线B类不纳入集团公司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以及C 类施工,需根据月度施工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安排施工安全监督员。
纳入邻近营业线安全监督计划的B类施工,其防护设施须经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监理及设备管理等单位现场验收合格并签认(见附件)后,在建设、监理、设备管理等单位现场监督下方可施工。
邻近营业线施工由段安全科作为监督主体,段安全科、专业科室、调度值班室通过下现场检查、添乘检查、电话抽查及施工安全监督群对施工进行卡控。
审查施工方案时应明确项目所有的隐蔽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