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银行机构办理开立、变更或撤销银行结算账户业务时,申请书填制的要素应当齐全。对银行机构自行设计的开立、变更或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留有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章的位置应当加盖其签章。
各银行机构须严格执行《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业务处理规定》(银办发〔2007〕126号)相关规定,办理开立、变更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业务时,应对相关个人出示的居民身份证进行联网核查,并留存联网核查结果证明。对于开立、变更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业务,银行机构应将联网核查结果证明与其他申请资料一并报送人民银行账户行政许可审批部门
同业银行结算账户根据需要,可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一般存款账户。
同业银行结算账户根据需要,可以在异地开立临时存款账户。
支行及以下分支机构不得作为结算行性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也不得为异地(跨县市)存款银行开立同业银行结算账户。
无财政预算单位是指未列入自治区财政部门预算,无“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补助收入”的单位。
除工会经费、工资代扣项以及经财政部门批准的特殊款项外,禁止将单位零余额账户资金违规转入本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所属下级单位实存资金账户。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当依据现行有关制度开展银行账户行政许可工作,做到许可流程依法合规。
鼓励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统筹考虑辖区范围、业务量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建设银行账户许可资料预审核系统,依托系统实现银行账户许可资料电子化传输和在线预审核,提高银行账户许可审核效率。
黑名单制度是指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定期通报签发空头支票行为的出票人及违规信息,对签发空头支票行为的出票人实施失信惩戒的制度。
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可疑交易报告后续控制的内控制度及操作流程,构建一套“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的可疑交易报告内控制度及操作流程,切实提高可疑交易报告工作的有效性。
对风险较高的非自然人客户,义务机构应当采取更严格的标准判定其受益所有人。
义务机构采取有效措施仍无法进行客户身份识别的,或者经过评估超过本机构风险管理能力的,不得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进行交易。
义务机构怀疑交易与洗钱或者恐怖融资有关,但重新或者持续识别客户身份将无法避免泄密时,可以终止身份识别措施,并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金融机构应当向客户充分说明本机构需履行的身份识别义务,不得明示、暗示或者帮助客户隐匿身份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