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发生的涉外收付款,境内上市公司或相关境内收付款人应按规定办理间接申报。( )
境内机构或个人因支付境内银行费用或者归还境内银行贷款而向境内银行境外账户支付的款项都需申报。( )
境内银行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开立的联名账户视为居民账户,境外银行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开立的联名账户视为居民账户。( )
同时持有中国护照和境外永久居留证的个人认定为非中国居民。( )
在“离岸业务部”办理涉外收付款业务的机构和个人,应分别按照其注册地国家或地区和有效身份证件判断其居民/非居民身份。( )
向境外电子旅行支票发行方支付的电子旅行支票销售款及清算铺底资金申报在“223029-其他私人旅行”项下。( )
境内居民个人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暂不申报( )
境内居民机构和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均不需要申报。( )
对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5000美元)的居民个人涉外收付款,实行限额下免申报,即居民个人申报主体可免填涉外收付凭证(仅指纸质凭证)中的申报信息。( )
境内银行对基础信息的修改如涉及收付款人的主体标识码、个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者对公/对私属性的改变,境内银行无需删除原错误基础信息,直接在系统修改基础信息,并说明修改原因后,重新报送基础信息。( )
境内居民个人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需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机构居民身份认定的主要依据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个人居民身份认定的主要依据是在中国境内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实践中按照永久居留证、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来认定。( )
对金额在等值3000美元以下(含3000美元)的居民个人涉外收付款,实行限额下免申报。( )
由于等值金额在5000美元以下(含)的对私涉外收付款项实行限额下免申报,因此境内非居民个人通过境内银行从境外收到USD500美元无需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境内企业给外籍员工发放人民币工资(资金不跨境)不需要进行国际收支涉外收付款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