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置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依法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吊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
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城市客运企业应对企业所属运营车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车内车辆应急装置和安全设施,确保技术状况良好。
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论认为,伤亡事故的发生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尽管伤害可能在某瞬间突然发生,却是一系列事件相继发生的结果。
隐患排查是指企业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的行为。隐患治理就是指消除或控制隐患的活动或过程。
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源头防范的原则,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应急活动一般划分为应急准备、初级响应、扩大应急和应急恢复四个阶段。
风险管理的四个阶段是一个周而复始,持续改进的闭环过程。
生产经营单位已有致险因素发生变化,导致后果严重程度显著变化时,应及时开展风险再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