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多人聚集在F市中心广场非法集会,现场执勤民警命令集会人员解散,集会人员拒不执行且起哄,现场秩序十分混乱,经警告无效且命令在场无关人员躲避后,民警遂使用高压水枪强行驱散集会人员,控制了事态的发展,但是造成无辜群众王某受伤住院。王某受到民警执行职务行为的伤害,应得到公安机关的补偿。
民警在抓捕犯罪嫌疑人刘某的过程中,刘某徒手打向民警,并用脚踢民警。民警经警告无效,使用手枪将其击倒。
民警张某在设卡检查李某车辆时,李某从车后备箱拿出砍刀砍向张某,经警告无效,张某可以使用武器。
民警张某在火车站执勤时发现暴恐分子正欲引爆炸弹实施暴恐活动,可以直接使用武器将其击毙。
张某实施抢劫犯罪后逃跑,民警顾某追捕。在追捕过程中,顾某只能使用警械,不能使用武器。
某抢劫犯罪嫌疑人驾车冲出警方包围,强闯公路上一堵截卡点后,正要冲向行人集中的步行街时,被民警直接开枪击毙。民警的做法是对的。
民警小张在追捕持枪犯罪嫌疑人陈某时,发现其正处于群众聚集的菜市场,人员集中,易伤及无辜群众,此时,出现任何情况小张都不能使用武器。
怀孕妇女、儿童实施暴力犯罪的,人民警察一律不得对其使用武器。
公安机关接到人民警察使用武器造成人员伤亡的报告后,应当及时进行勘验、调查,并及时通知当地人民检察院。
人民警察使用武器造成人员伤亡的,无论伤亡人员是犯罪分子还是无辜人员,都应当及时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报告。
李某和蒋某于1月2日共同实施盗窃违法行为,1月10日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12月10日,逃跑的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由于已过追究时效,对蒋某不予处罚。
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对查获的赌资应当依法予以收缴。
内地居民李某到香港参加旅行团,在旅行过程中因购物问题与当地导游赵某发生纠纷并互相殴打,造成双方不同程度受伤,该二人的行为均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
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