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产岗位饮酒”是指员工在生产岗位工作期间饮酒。( )
“十大禁令”第一条严禁在生产岗位饮酒、酒后作业,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
2021年2月4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HSE)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十大禁令及条文释义》( )
2021年3月1日集团公司所属单位、总部机关各部门全部履行完毕《禁令》民主审议程序,将《禁令》予以发布。( )
为维护公司的正常安全生产、生活及办公秩序,强化安全管理和劳动组织纪律,杜绝和消除因饮酒带来的各类安全隐患,维护员工切身利益和身心健康。所有员工在生产岗位工作期间不得过量饮酒,不得酒后从事现场作业。( )
生产岗位指在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从事生产操作、运行监控、检维修作业、巡查巡检等直接与生产相关的岗位。( )
“酒后作业”的判定标准执行国家关于酒后驾驶的判定标准,即作业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50mg/100mL。( )
油气场所储存的介质一般都具有易燃易爆的特点,在油气站场和易燃易爆区域内吸烟、携带火种可产生明火,而使用非防爆工具、电气设备和通讯器材也存在产生明火的风险,极易引发事故。
《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因施工、作业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非防爆设备的,应当按照要求事先办理许可审批手续,不需要采取加强现场可燃气体检测、强制通风等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严禁岗位技术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违者对直接负责人予以处分并离岗培训。( )
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
对于允许考核(包括技能鉴定)不合格就上岗作业的直接管理者,将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
严禁岗位技术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违者对主管领导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
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和涉水作业不穿戴救生衣,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