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规程》规定,当发生溢流,内防喷失效且抢接内防喷工具失败时,应根据不同情况甩脱或剪断井内钻具、工具、电缆等,迅速关井控制井口。
依据《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规程》规定,井控装置应有专门机构管理,并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和维修。
依据《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规程》规定,原油集输管道应定期巡线,发现管道变形、泄漏以及其他危害管道安全运行的情况和隐患时,应及时处置。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在中子源测井过程中,因遇卡、遇阻、电缆断裂以及操作失误可能导致放射源落井。
依据《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规程》规定,不具备地面集输处理条件的天然气,应就近采用净化、加压或液化后充装至移动式压力容器内进行回收,并配套安全设施。
依据《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规程》规定,通往井场的道路,应满足生产车辆、抢险救援的安全通行。
应根据管道内介质的性质、温度、压力和管道法兰密封面的口径等选择相应材料、强度、口径和符合设计、制造要求的盲板。
依据《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规程》规定,含硫化氢的封闭或半封闭场所,应采取有组织的自然通风或强制通风措施。
依据《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规程》规定,录井工程施工设计应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依据《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规程》规定,发现溢流应立即关井处置。
依据《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规程》规定,钻进过程中硫化氢浓度达到30mg/m3(20x10-6)时,应暂停钻进,并采取控制和处理措施。
依据《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规程》规定,更换维修管线、阀门、计量仪表等,应在采取断气(汽)、断水及卸压等安全措施后操作,不应带压、高温(低温)更换维修。
自喷采油期和机械采油初期,油层能量较充足,这是采油井控的重点时期。
依据《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规程》规定,涉及孔洞和临边施工的高处作业,应有满足作业安全要求的平台或护栏。
依据《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规程》规定,井控装置配套设计应基于地层压力、流体性质、井别等因素的风险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