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工厂”运作模式是对具有共同特征和金融需求的商圈、供应链、产业集群内的小微企业客户群体,按照统一的授信调查、审查、审批模板和内容,进行批量营销、批量上报、批量处理的业务运作模式。
对纳入总行或一级分行重点支持名单的小微企业客户,符合评级(分)向上调整基本条件,且纳入总行确定的新经济重点客户名单的小微企业,可在模型初评基础上向上调整1级或50分。
保证人(不含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等级或评分应不低于用信人信用等级或评分,但保证人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或信用评分600分(含)以上除外。
追加担保是指对于采用信用方式用信或已有合法、充足、有效担保的信贷业务,要求用信人在信用方式或已有担保之外提供的其他担保。
对于占用供应链核心企业授信额度或核心企业提供担保部分的链捷贷业务,采用核心企业评级,使用系数法计量经济资本。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2023年普惠金融信贷政策指引》,对于单户授信3000万元(含)以下小微企业和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经济资本实际占用系数超过4%的部分由总行承担。
新《促进法》分为十章六十一条,从财税支持、融资促进到监督检查等多方面加强了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出台《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试行)》(银保监发[2020]29号),既是银保监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建立精细化、系统化、长效化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机制的必要步骤。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 2021 年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49号)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围绕推动小微企业金融供给总量有效增长,质量、效率、效益明显提升的总体目标,对银行保险机构服务小微企业提出了要求。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22年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37号)围绕“六稳”“六保”战略任务,巩固完善差异化定位、有序竞争的金融供给格局,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稳步增加银行信贷并优化结构,丰富普惠保险产品和业务,促进综合融资成本合理下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国办发〔2021〕52号)就进一步发挥信用信息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作用,推动建立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长效机制作出部署。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惠信贷工作的通知》指出,2024年,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聚焦小微企业经营性资金需求,合理确定信贷投放节奏,力争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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