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单位应将保供电重点工作计划纳入督办任务。()
二级保供电由地市供电局负责组织实施。
Ⅲ级响应启动后,由应急办负责人带班,相关人员在岗值班。
未经允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散布)水风灾害信息或发表对水风灾害的评论。
针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演练应每年开展1次,在演练过程中应加强与政府联动。
各级单位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发布后应当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
应急队伍管理按照“专业负责、统一管理”的原则,由专业管理部门负责组建、日常和应急状态下的管理。
应急抢修期间,现场施工作业必须办理工作票,支援单位作业班组办理的工作票还应履行双签发手续。
各级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
Ⅰ、Ⅱ级应急响应的评估由本单位应急办统一组织。()
各级单位应根据保供电任务的级别分层分级组织实施保供电工作,二级保供电由地(市)供电局负责组织实施。
专项应急预案由各级专项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编制。
应急办负责协调保障应急管理工作人力资源及资金的投入。
特级保供电是国家级重要政治、经济、文化、体育活动或会议等时期的保供电。
应急预警等级由高到低依次分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四个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