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567.1—2007规定,试样应存放在带磨口塞的()或其他能防锈蚀的密封容器中。分值1分A.广口瓶
DL/T567.1—2007规定,工业分析测定值位数为小数后两位,报告值位数为小数后两位。 分值1分
DL/T567.1—2007规定,全硫测定值位数为小数后()位,报告值位数为小数后两位。分值1分B.两
DL/T567.1—2007规定,煤粉细度测定值位数为小数后()位,报告值位数为小数后一位。分值B.两
DL/T567.1—2007规定,试验结果采用下述数据修约规则:凡末位有效数字后边的第一位数字大于5,则在其前一位上增加1,小于5则弃去;凡末位有效数字后边的第一位数等于5,而5后面的数字并非全部为零,则在5前一位上增加1;5后面的数字全部为零时,如5前面一位为奇数,则在5前一位上增加1,如前面一位为偶数(包括零),则将5舍去。所拟舍弃的数字,若为两位以上数字时,可以连续进行多次修约。 分值1分
DL/T567.1—2007规定,全水分测定值位数为小数后一位,报告值位数为小数后()位。分值1分C,—
DL/T567.1—2007规定,凡需根据水分测定结果进行校正和基准换算的分析试验,应同时测定水分。如不能同时进行,两者测定也应在尽量短的、水分不发生显著变化的期限内进行(最多不超过5天)。 分值1分
GB/T 29164—2012规定,称取标准物质前应充分混匀样品,防止样品的粒度离析对测量结果的影响。分值1分
GB/T 29164—2012规定,用经典的、可靠的方法定值,量值可溯源到SI(国际单位制)单位,其标准值基本不受煤氧化变质的影响而保持长期稳定性,通常为煤炭标准物质的成分量,如煤中全硫和氮,煤中碑、磷、氯、氟,煤灰中的硅、铝、铁、钙、镁,钛、钾、钠、硫、磷等。 分值1分
依据GB/T18666-2014,进行商品煤质量抽查和验收时,煤中全硫测定可使用的方法为艾士卡法、库仑滴定法和高温燃烧中和法这三种方法。
GB/T17608-2022规定了煤炭产品品种和煤炭质量指标等级的划分,适用于无烟煤、烟煤、褐煤和泥炭的产品。 分值1分
GB/T 19494.1—2023规定,标称最大粒度3mm的原煤,一般煤样、全水分煤样总样最小质量分别为()kg分值1分B.0.7、0.65
GB/T 19494.1—2023规定,一般分析试验煤样是,破碎到粒度小于3mm并达到空气干燥状态,用于大多数物理和化学特性测定的试验煤样分值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