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DL/T567.3-2016规定,自抽式飞灰取样器宜安装在尾部竖井且烟气流动比较稳定 的烟道上。若受现场条件限制,也可安装在水平烟道上。分值1分
根据DL/T567.3-2016规定,将二分器缩分后得到的不少于60g的炉渣样品放在室温下放置至空气干燥状态,即每小时质量变化不 超过0.1%。分值1分
DL/T567.3-2016规定,对锅炉机组性能试验采样,宜以整个工况为一个采样周期,宜采用多点循环式连续采样,每点至少进行两次采样,每点每次所采的飞灰样品质量不少于50g为宜,采样的子样数不少于10 个。分值1分
根据DL/T567.3-2016规定,将二分器缩分后得到的不少于60g的炉渣样品放在鼓风干燥箱中干燥至空气干燥状态,即每小时质量 变化不超过0.1%。分值1分
DL/T567.3-2016规定,取样器位于烟道外的气路部分应予以保温,以避免空气中水分遇冷凝结,吸附飞灰而影响采样。分值1分
根据DL/T567.3-2016规定,当烟道宽度为小于4m时,自抽式飞灰取样器安装的数量为()。分值1分A.1台
DL/T567.3-2016的内容包含了飞灰和炉渣样品的采取和制备。分值1分
根据DL/T567.3-2016规定,不同规格的二分器:格槽开口尺寸范围约为5mm-30m M。 分值1分
GB/T 19494.2-2023规定了煤样制备精密度,试样的构成、缩分、破碎、混合和空气干燥,各种煤样的制备,存查煤样及制样设备的设计要求。分值1分
按照GB/T 19494.2-2023规定,在粉碎成小 于0.2mm的煤样之前,应用磁铁将煤样中铁屑吸去。再粉碎到95%通过孔径为0.2mm的筛子的大小,在煤样达到空气干燥状态后,装入煤样瓶中。 分值1分
按照GB/T 19494.2-2023规定,用堆锥法将煤样掺和一次后摊开成厚度大于标称最大粒度3倍的圆饼状。分值1分
按照GB/T 19494.2-2023规定,一种可行的混合方法,是使试样多次(3次及以上)通过二分器或多容器缩分器,每次通过后把全部样品合并起来,再供入缩分器。分值1分
按照GB/T 19494.2-2023规定,对定比缩分,切割间隔应随被缩分煤质量而成比例地变化,使缩分后的试样质量基本一致。分值1分
按照GB/T 19494.2-2023规定,煤样在空气中连续干燥1h后,煤样的质量变化不超过1.0%时的状态叫做空气干燥状态。分值1分
按照GB/T 19494.2-2023规定,从理论上讲,缩分前进行充分混合会减小制样误差,但实际并非完全如此。分值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