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噪声测量值修正》(HJ 706-2014),若被测噪声源短时间内不能够停止排放,则应在被测噪声源停止后测量背景噪声。
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噪声测量值修正》(HJ 706-2014),若被测噪声源不能够停止排放,则一定可以采用背景噪声对照点测量背景噪声。
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噪声测量值修正》(HJ 706-2014),对于只需判断噪声源排放是否达标的情况,若噪声测量值低于相应噪声源排放标准的限值,可以不进行背景噪声的测量及修正,注明后直接评价为达标。
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噪声测量值修正》(HJ 706-2014),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相差小于3 dB时,按照修正表对噪声测量值进行修正得到噪声排放值。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HJ 707-2014)规定,使用计量检定合格并在计量有效期限内的噪声测量仪器。噪声测量仪器在每次测量前后须在现场用声校准器进行声校准,其前、后校准示值偏差不得大于0.5 dB,否则测量无效。
监测环境空气中气态污染物时,要获得1h的平均浓度,样品的采样时间应不少于30 min。()
环境空气采样中,使用气袋采样时可不用现场气样来洗涤气袋,直接采样即可。()
污水的采样位置应在采样断面的中心,水深小于或等于1m时,在水深的1/4处采样。()
水样在贮存期内发生变化的程度完全取决于水的类型及水样的化学性质和生物学性质。()
测定氟化物的水样应贮于玻璃瓶或塑料瓶中。()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修改单的规定,采用本标准测定浓度小于等于 20 mg/m3时,测定结果表述为( )。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16157-1996)规定,气态污染物的采样位置应避开( )。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16157-1996)规定,在选定的测定位置上开设采样孔,采样孔内径应不小于( )mm ,采样孔管长应不大 50 mm。 不使用时应用盖板、管堵或管帽封闭。当采样孔仅用于采集气态污染物时,其内径应不小于 40 mm 。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16157-1996)规定,采样平台为检测人员采样设置,应有足够的工作面积使工作人员安全、方便地操作。平台面积应不小于 ( ) ㎡ ,并设有1.1m 高的护栏,采样孔距平台面约为 1.2~1.3m。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16157-1996),采样管有玻璃纤维滤筒采样管和( )采样管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