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规定,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突发噪声,其最大声级超过环境噪声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 () dB(A)。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噪声测量值修正》(HJ 706-2014)规定,噪声测量值修正是指从噪声测量值中扣除( )的影响,得到被测噪声源的排放值。
根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噪声测量值与背景测量值相差大于 () dB( A)时,噪声测量值不做修正。
根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测量应在无雨雪 、无雷电天气,风速为m/s 以( )下时进行。不得不在特殊气象条件下测量时,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测量准确性,同时注明当时所采取的措施及气象情况。
根据《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测量( )dB 以下的噪声应使用1型声级计,且测量范围应满足所测量噪声的需要。
根据《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规定,当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与噪声敏感建筑物距离小于1m时,应在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室内测量,并将相应的限值减 ( )dB(A)作为评价依据。
根据《锅炉烟尘测试方法》(GB 5468-1991)规定,测定位置应尽量选择在 () 管段,并不易靠近管道弯头及断面形状急剧变化的部位。
根据《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规定,各种工业炉窑烟囱(或排气筒)最低允许高度为 () m。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中控制无组织排放的基本方式为,按照 GB 16297—1996所作的规定,我国以控制无组织排放所造成的后果来对无组织排放实行监督和和限制。采用的基本方式,是规定设立监控点(即监测点)和规定监控点的空气浓度限值。在GB 16297-1996 中,规定要在 () 、 () 、颗粒物和 () 的无组织排放源下风向设监控点,同时在排放源上风向设参照点,以监控点同参照点的浓度差值不超过规定限值来限制无组织排放;规定对其余污染物在单位周界外设监控点和监控点的浓度限值。
根据《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对无组织排放实行监测时,可实行连续1 h采样,或者实行在1 h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 () 个样品计平均值。
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附录C中单位周界监控点的设置方法规定,设点高度范围为 () m至 () m。
依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按上、下风向布设参照点和监控点,以监控点和参照差值进行评价时,可根据现场情况将监测点布设在污染源上、下风向()m范围内,监控点最多可布设()个。
一般的玻璃容器吸附() ,聚乙烯等塑料吸附() 、磷酸盐和油类。
往水样中投加一些化学试剂(保护剂)可固定水样中某些待测组分,经常使用的水样保护剂有各种 ()、() 和 ()氧化剂和还原剂,加入量因需要而异。
定电位电解法测定环境空气和废气中二氧化硫时,被测气体中的尘和水分容易在渗透膜表面凝结,影响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