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专变采集终端应能接受主站的时钟召测和对时命令,对时误差不超过5min。
4.2. 采集系统主站可以对时钟误差小于5分钟的所有电能表进行远程校时。
4.3. 集抄终端调试-【快速召测】页面中可以透抄电表数据。()
4.4. 电能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应不大于其额定二次电压的0.2%
4.5. 电能表应安装在电能计量柜(屏)上,每一回路的有功和无功电能表应垂直排列或水平排列,无功电能表应 在有功电能表下方或右方,电能表下端应加有回路名称的标签,二只三相电能表相距的最小距离应大于80mm,单相电能表相距的最小距离为30mm,电能表与屏边的最小距离应大于40mm。
4.6. 巡检仪应有自测试、自诊断功能,发现巡检仪的部件工作异常应有记录。
4.7. 巡检仪配有运行状态指示灯,红色,灯常亮表示没有与主站建立连接。闪烁表示成功与主站建立连接。
4.8. 回路状态巡检仪远程通信参数可由外部通过手持机、本地RS232串口或本地维护RS485输入
4.9. 巡检仪安装前应检查电池、通信模块、SIM卡安装正确、牢固,天线等附件是否齐全
4.10. 集抄终端调试,导入建档时,如果终端档案已经存在,将会根据页面上选择终端厂商等信息更新终端档案,并且添加Excel中的电表。
4.11. 人工补发布是在数据未采集回来,通过查询替代数据和召测实时数据可以进行人工补发布
4.12. 集抄终端建档时,将默认终端安装位置为采集点名称。
4.13. 集抄终端,如果建档后发现选择的终端型号错误,只能删除重建,不能修改。
4.14. 人工数据发布是在数据已经采集回来并校验可信,但是又没有发布的数据可以进行人工数据发布
4.15. 载波集中器导入建档时,系统将自动查找集中器交流采样模块对应的电表局编号生成第一测量点,若未找到对应信息,将预留测量点点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