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1. 主站下发事件清零请求帧并配合编程键,电能表内的全部事件记录数据均被删除
4.152. 根据《DL/T645-2007多功能电能表通信规约》规定,广播校时每天可多次校对。()
4.153. 根据《DL/T645-2007多功能电能表通信规约》规定,半双工是在双向通道中,双向交替进行、同时在两个方向传输信息的一种通信方式。()
4.154. RS485接口必须和电能表内部电路实行电气隔离,并有失效保护电路。
4.155. 根据《Q/GDW10347-2016电能计量装置通用设计规范》规定,10kV及以上供电客户适用于通过主站和专变采集终端共同实施费控;380V及以下供电客户适用于通过主站、集中器、智能电能表和外置断路器(或内置负荷开关)共同实施费控。()
4.156. 根据《Q/GDW1354-2013智能电能表功能规范》规定,当电能表供电电源符合掉电的条件,当电能表有辅助电源供电时,不记录掉电状况。()
4.157. 根据《Q/GDW1354-2013智能电能表功能规范》规定,通过RS485、红外等通信接口正确电能表校时,日期和时间的设置必须有防止非授权人操作的安全措施,除广播校时外,校时必须使用密文进行。()
4.158. 对于不支持主动上报的低压集抄终端,主站接收到来自终端的请求访问要求后,立即启动事件查询模块,召测终端发生的事件,并立即对召测事件进行处理。
4.159. 集中器自动发现管辖范围内的电能表和采集器的变化,自动更新测量点参数并上报主站。
4.160. 终端应能接收主站的时钟召测和对时命令,对时误差应不超过3s
4.161. 终端将采集的数据在日末(次日零点)形成各种历史日数据,并保存最近(62)天日数据。
4.162. 终端能按主站命令的要求,定时或随机向主站发送终端采集和存储的功率、最大需量、电能示值、状态量等各种信息。
4.163.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技术规范(专变采集终端技术规范),规定了专变采集终端的技术指标、机械性能、适应环境、功能要求、电气性能、抗干扰及可靠性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以及运行质量管理等要求 。
4.164. 专变采集终端应配有RJ-45以太网通信接口或光纤通信接口用于远程通信。
4.165. 《Q/GDW1374.1-2013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技术规范-专变采集终端技术规范》中“功率因数越限统计”功能规定,专变采集终端按设置的功率因数分段限值对监测点的功率因数进行分析统计,记录每日功率因数越限值发生在各区段的累计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