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未在我行开立账户的客户办理一次性现金汇款业务,汇款金额在( )元以下的,柜员需在凭证或系统中登记汇款人的姓名、联系电话、住所、身份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便在退汇或其他特殊情况时与汇款人联系。
为未在我行开立账户的客户办理一次性现金汇款业务,汇款金额在( )以上的,需审核汇款人身份证件的真实性与有效性,并按照《个人人民币结算账户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使用[0301对私客户信息建立]交易建立客户信息,留存身份证件复印件或影印件。
网点对公柜员进入汇兑业务预判审查环节,受理柜员应选择“( ) 对公金融辅助审核及预判处理”交易,点击“影像录入”,通过扫描仪采集相关业务凭证的影像信息,并检查已采集到的影像信息的清晰性和完整性。
对于同城资金收妥批量入账失败或提出业务时登记错误的,在查明原因后,柜台人员可使用( )同城提出借方单笔入账交易,入账时应特别注意入账账号的准确性。
同城交换明细清单打印交易码( )。
同城票交登记簿模糊查询交易码( )。
同城提出贷方经办交易码为( )。
同城提出借方批量入账交易码( )。
同城提出借方业务交易码为( )。
同城提出业务因网点人员配置未设置对公后台柜员岗位的,可由( )兼任,但必须遵从柜员岗位牵制的基本原则。
同城提入借方票据退票,中心记账人员调用( )交易,选择“退票宕账”进行登记。
提入票据人工处理环节是向核心系统发起预判的窗口,经过人工处理的信息会直接进入核心系统。数据补录人员在图形前端选择“特殊处理”,选择( ),后双击“人工处理”,进入人工处理环节。
经数据补录人员审核后需要退票的提入借、贷方票据,应在( )交换时按原路退回。
网点审核柜员将需提出借方凭证及进账单等凭证一并交网点后台柜员,后台柜员审核无误后按照当地人民银行规定在提出的借方凭证上加盖( )等章戳,需提出的借方凭证及进账单分别专夹保管。
受理提出贷方票据时,对特殊票据还应对其特性方面进行审核,如:涉及国库经收业务的税单,应审核是否已使用【8001系统内转账】交易转入( )科目做过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