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特殊及非常规作业许可管理办法》(庆油发〔2023〕166号) 附件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范,用惰性气体吹扫空间,空间开口处的作业不视为受限空间作业。( )
依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特殊及非常规作业许可管理办法》(庆油发〔2023〕166号),作业前,作业批准人组织全体作业人、监护人、属地监督在作业地点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相关人员理解并遵守作业程序和安全要求。( )
依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庆油发〔2020〕64号),所属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 )
依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庆油发〔2018〕145号),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和容器,必须由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检验合格。( )
依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庆油发〔2022〕159号),所属单位应在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设置明显的风险告知牌和包保公示牌( )
依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庆油发〔2022〕159号),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小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标准中规定的临界量的单元。( )
依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庆油发〔2021〕78号),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工程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
依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庆油发〔2021〕78号),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由产权单位或委托物业部门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
依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应急管理办法》(庆油发〔2020〕46号),油田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为油田公司各专项应急预案和所属单位应急预案提供指导原则和总体框架。( )
依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应急管理办法》(庆油发〔2020〕46号),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时,需要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
依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应急管理办法》(庆油发〔2021〕24号修正稿),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遵循“定点储存、分级管理、专项使用”的原则。( )
依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应急管理办法》(庆油发〔2021〕24号修正稿),油田公司应急组织体系建设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
依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应急物资管理实施细则(庆油发〔2023〕156号),油田公司应急物资采购遵循“科学研判、预防为主,快速响应、保障有力,渠道畅通、资源共享,采储结合、形式多样”的工作原则。( )
依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健康体检管理实施细则》(庆油发〔2022〕61号),油田公司员工健康体检不能由职业健康检查、上岗前健康检查和国家要求的特定项目检查替代。油田公司禁止以发放货币、体检储值卡等形式替代员工健康体检。( )
依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健康体检管理实施细则》(庆油发〔2022〕61号),油田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应针对员工健康体检结果明确员工健康状况与岗位匹配度要求,调整健康状况与岗位不适应的员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