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和进入人员不必明确联络方式并始终保持有效的沟通
作业前2小时以内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方可进入。
若受限空间作业中断2h以上时,再进入之前必须重新进行气体检测。
属地员工按照受限空间作业方案确定的取样点进行取样,保证取样位置和气样的有效性。
应对生产经营属地进行辨识,确定受限空间的数量、位置,建立受限空间清单,无需根据作业环境、工艺设备变更等情况不断更新。
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因素包含:存在有毒气体或空气中含氧量低于19.5%的作业环境
Ⅳ级高处作业(30m以上)不需要备通讯联络工具
高处作业负责人职责:有权批准和取消作业。
高处作业申请人的职责:办理安全作业票并熟悉作业内容和作业风险。
作业审核人的职责:清楚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
作业批准人的职责: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高处作业应设专人监护,作业人员可以在作业处休息
在临近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等场所进行作业时,应预先与作业所在地有关人员取得联系、确定联络方式,并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防护器具(如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
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应按指定的路线上下,可以上下垂直作业,如果确需垂直作业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审批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