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试等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具备相应技能,方可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被责令限期改正,但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被责令限期改正,但逾期未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被责令限期改正,但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能预防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属于安全卫生防护措施基本要求。
安全卫生防护措施基本要求中,包括发生意外事故时,能为遇险人员提供自救条件。
某些疾病患者,如从事某种职业便会因职业性危害因素而使病情加重,此疾病属于该职业的职业禁忌证。
某些疾病患者,如从事某种职业便会因职业性危害因素而易于发生事故,此疾病属于该职业的职业禁忌证。
在生产作业场所穿戴、配备和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也称个体防护装备。
物体打击是指在重力或其他外力的作用下,物体产生运动中打击人体,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人体坠落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属于车辆伤害。
机械伤害包括机械设备运动部件直接与人体接触, 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入等伤害。
起重伤害包括起重作业中,发生坠落、折臂、倾翻、倒塌等引起的人身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