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企业中的反映,也是在企业能够贯彻执行的具体体现,是保证安全生产、保障职工人身安全与健康以及财产安全的最基础规定,每一名企业职工都必须严格遵守的。
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干什么和怎么干的问题,能够更好地引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就是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提高人的安全意识,创造人的安全环境,规范人的安全行为,使人一机一环境达到最佳统一,从而实现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的目的。
任何单位都应当无条件地为报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单位应当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条件。
火灾扑救结束后,企业应及时清理火灾现场、尽快恢复生产。
建设单位应当承担依法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并接受监督检查。
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排查各类事故隐患,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三违"现象,落实隐患整改措施,防范生产事故的发生。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重大隐患应向从业人员通报,一般隐患则可以不通报。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该项资金应纳入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依照有关规定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