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负责组织对运营公司劳动防护管理措施、责任落实情况、预算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
部门公配劳动防护用品,原则上不下发到个人,各部门、运营中心按照运营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配置标准中的部门公配部分及实际生产需要申报。
电焊防护服手腕、脚踝处松紧带(件)有损坏,不影响作业时,可以继续使用。
每经过一个自然季度,期间运营公司发生较大及以上责任安全事故,公司全员停发季度安全绩效。
每经过一个自然年度,运营公司未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时,公司全员停发年度安全绩效。
当运营中心累计扣减安全指标超出其年度安全指标时,其当季度安全绩效全员停发。
季度出勤工时比例50%以下的,不享受季度安全绩效。
防止事故奖是运营公司对有效避免或防止本职工作职责范围的各类事故或事件发生或扩大的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运营公司每年按照公司-运营公司各部门/中心-车间/科室-班组-个人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运营公司各级职能部门依照分级分类管理、“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各级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实施业务管理, 落实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管监分离”责任中,管理责任在前,监管责任在后,监管主体不能替代管理主体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被派遣劳动者不必纳按照运营公司要求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运营公司为员工无偿提供符合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检查、教育员工按照规则佩戴和使用。
对于能够整改的不符合,责任部门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和落实纠正、预防措施,完成整改。
对于因技术、资金等问题一时无法落实纠正措施的,无需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