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的规定,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 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直接责任。
《建筑法》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 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 、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 对施工现场实行开放式管理。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的规定,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 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 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一般防护措 施。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的规定,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 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 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 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 立即制止。
企业没有设置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或者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是近年来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之 一。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 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 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筑施 工企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 劳动者不需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 管理。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筑施 工企业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 学校实习的,应该对实习学生进行相 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并且为其 缴纳社保。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的规定,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 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 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筑施 工企业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 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 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 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 立的劳动合同。
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建筑施工企 业只需要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缴纳 工伤保险费。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鼓励全体员工 自行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 险费由员工自行承担。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筑施 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 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 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 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的规定,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 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 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质 量检验报告,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 行查验。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的规定,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 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如基坑支护与降 水工程、脚手架工程等,编制专项施 工方案, 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项 目负责人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