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统一标准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以法律为根据,以事实为准绳。(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伤亡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应当集体研究决定。(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实行资格等级管理制度。( )
取得初级事故处理资格的交通警察不能参与处理死亡交通事故。( )
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及追逃办案经费预算,保证办案所需经费。( )
设区市、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机构应当建立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值班备勤民警不得少于三人。( )
交通警察执勤巡逻发现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机构,并先期处置事故现场。( )
高速公路上发生五辆以上机动车连环相撞或者同向1公里以内发生3起以上多车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的,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派人赶赴事故现场,指导现场救援和调查取证工作。( )
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事故车辆可以移动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对现场拍照或者采用其他方式固定现场证据。( )
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 )
交通警察到达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现场后,应当停放警车示警,白天应当在距离现场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外设置警告标志和减(限)速标志,并向事故现场方向连续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 )
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交通中断或者现场处置、勘查需要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的,交通警察应当立即通知相关路段执勤民警在事故现场组织分流。( )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本级公安机关发布协查通报,请求有关公安机关协助查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