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记录仪为现场突发事件及日常管理处置特殊事件专用,未经部门批准,严禁转借他人使用、严禁摄录任何与工作无关的内容,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自行拷贝和泄露记录内容。
使用工作记录仪面向当事人摄录时,员工应当表明身份,告知当事人“您好,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本次工作过程和对话我将全程录音录像,请您支持和理解”。如遇到乘客不予配合,关闭记录仪。
运营期间,电梯故障停用时应摆放相应告示牌,故障维修和维护时设置安全防护栏即可,无需摆放相应告示牌。
备品充电地点为:工作人员可视范围内,无消防安全隐患的空旷位置。
电梯搬运大件物品时需满足以下标准:物品尺寸:≤1.2m(长)*0.8m(宽)*1.8m(高),总重量(含人员):≤800kg。
自动扶梯乘坐者可随身携带的物品需满足以下标准:物品尺寸:≤0.8m(长)*0.3m(宽)*1.2m(高),总重量(含人员):≤140kg/1 个梯级。
利用电扶梯搬运物品过程中,车站值班站长应安排一名人员至现场做好配合和监督。
给设备充电时必须提前清除周围的可燃物,并使用相匹配的原装充电器进行充电,特殊情况下充电过程中可使用该设备。
消防器材的检查要求是:车站值班站长运营时段每二小时进行一次、非运营时段每天进行一次,巡视消防器材外观和封条的情况,并于每月9日、 10日开箱检查柜内物品的数量、是否出现损坏和过期,卫生清洁后加贴消防封条。
消防器材的总体检查要求是:车站值班站长运营时段每二小时进行一次、非运营时段每天进行两次,巡视消防器材外观和封条的情况,并于每月9日、 10日开箱检查柜内物品的数量、是否出现损坏和过期,卫生清洁后加贴消防封条。
根据消防安全检查维护要求,其他消防重点部位每日至少进行1次消防设施巡查,非消防重点部位每月至少进行2次消防设施巡查。
各级人员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工作,应结合部门、岗位和分管工作的专业特性,重点根据隐患排查手册开展作业活动、设施设备、运行环境和人员管理环节以及对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内容的辨识排查,持续发现安全问题(风险和隐患)并及时上报。
地铁运营中发生乘客伤亡事件,车站工作人员无需配合驻站民警保护现场,维持秩序,只要严格执行管理规范有关规定即可。
出现乘客死亡情况时,车站人员须听从行调指挥,在公安人员到达以前,车站人员在现场做好保护、劝留证人、视频的采集保存。
风险管控不到位是安全问题的第一阶段,隐患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