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管理人员在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时,必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和操作规程。【出自乌铁安〔2020〕2号《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劳动安全守则》】
作业中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上报( )。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应急措施或撤离作业现场。【出自乌铁安〔2020〕2号《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劳动安全守则》】
冬季作业场所、通道、固定走行线及时清除冰雪并采取( )。房檐(风雨棚)的冰挂做到及时清除。【出自乌铁安〔2020〕2号《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劳动安全守则》】
不准使用无防护盖的电气开关、刀闸、插座及裸露的导线,不准用其他导线代替( ).【出自乌铁安〔2020〕2号《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劳动安全守则》】
单位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 )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用具,并定期检测。作业人员按规定正确使用、保管。【出自乌铁安〔2020〕2号《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劳动安全守则》】
在电气化区段运行的机车、动车、固定配属的车辆及自轮运转设备可以攀登到车顶或作业平台的梯子、天窗等处所,均应有( )”的警告标志。【出自乌铁安〔2020〕2号《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劳动安全守则》】
各种机动车辆在站台上行驶的速度不得超过( ),并不得越过安全线。停放时必须与线路保持平行,并保持制动状态或采取止轮措施。【出自乌铁安〔2020〕2号《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劳动安全守则》】
禁止打开水时离人或将( )(水壶)挂在水嘴上接开水。【出自乌铁安〔2020〕2号《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劳动安全守则》】
不准作业人员持有长大、飘动等物件,在走近接触网下时,高举挥动,应与牵引供电设备带电部分保持( )以上距离。【出自乌铁安〔2020〕2号《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劳动安全守则》】
车体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禁止盲目处置,应立即断电,并通知( )处理。【出自乌铁安〔2020〕2号《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劳动安全守则》】
禁止用水冲洗车体( )及其它有电力标志的处所。【出自乌铁安〔2020〕2号《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劳动安全守则》】
禁止旅客列车取暖炉和茶炉缺水焚烧,禁止使用各种易燃、( )助燃。【出自乌铁安〔2020〕2号《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劳动安全守则》】
装卸行包应在车停稳后开始,发车前停止。( )车动抢装、抢卸、抓车、跳车及随车奔跑。【出自乌铁安〔2020〕2号《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劳动安全守则》】
禁止在生产场所穿高跟鞋(跟高( ),跟径小于35mm)、拖鞋、凉鞋(前露脚趾、后露脚跟)。【出自乌铁安〔2020〕2号《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劳动安全守则》】
通过桥梁、道口或横越线路时,应“手比、眼看、口呼”,做到“一停、二看、三确认、四通过”。横越有停留机车、车辆的线路时,先确认暂不移动,在距离停留车端部( )以上距离处通过。【出自乌铁安〔2020〕2号《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劳动安全守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