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建筑工程施工规模小,可以不考虑设立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和配备应急救援器材。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总承包单位和分承包单位对分承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在生产过程中,事故是仅指造成人员死亡、伤害,但不包括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情况严重的,应当立即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施工现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同时可以兼作其他工作。
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分别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在储存时,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
施工现场应当根据工程特点,有针对性地设置、悬挂安全标志。
《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对人的安全管理和对环境的安全管理两个主要方面。
建筑施工露天作业、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多的特点,导致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多。
施工现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同时可以兼做其他工作。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报告,但无权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