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做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只需听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意见
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安全教育和培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国家规定以外的危及生产安 全的工艺、设备进行公布淘汰。
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 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及时督促整改。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在从业人员自愿的情况下与其订立协议,免除或减轻其对从业人员 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 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环境保护法》规定:一切部门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在一、二、三级动火区域进行焊割作业,焊工必须持操作证动火作业。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全面损失管理强调通过对事故和事件总结经验以获得有效的控制方法。
施工现场必须有消防平面图。
总监理工程师委托总监代表对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应由总监代表签字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