馈线主干挂灯笼500米范围内存在5台及以上单配变直接T接到主干线上,且未装分界断路器。
中、低压配电网主要开展中期规划,重点解决中、低压配电网存在问题。
配电网规划设计应实现近期与远期相衔接,以远期规划指导近期规划。
生产计划部没有正式通知相关部门参加项目现场勘察的,相关部门可以不同意生产计划部确定的方案。
生产计划部有正式通知但相关部门不安排人员参加项目现场勘察和方案协商的,不得推翻参加单位人员现场勘察及协调确定的结果、方案。
所有新增配电设施、中压线行涉及占用公共区域的必须取得属地县及以上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复或正式确认的带详细坐标的规划许可证或可行性书面文件。
乡镇配电设施用地及中压线路路径必须取得当地镇政府和属地村委会盖章确认的可行性书面文件(不涉及费用支出的前期工作)。
所有配电线路应尽量避免跨(穿)越铁路、高速公路、生态保护区,确需要跨(穿)越的,县区局生产计划部应协商工程建设部门征询政府主管部门的建议。
线路杆塔、台架位置应尽量避开水田、尽量避免跨越存在垂钓风险的水体,中压配电线路原则上可以原线行改造。
单个项目原则只得开展一次可研编制现场勘察,县区局生产计划部、工程建设部、供电所等部门(单位)必须认可本部门(单位)代表的现场勘察方案与结果,不得要求多次开展现场勘察。
可研编制的规模、内容应依从规划项目的规模、内容,可研规模估算不得超规划估算 2 倍且超出金额须控制在 50 万以内。
设计单位必须依从可研方案(或施工图设计方案)核算年度应投项目施工图的停电时户数。
所有项目纳入投资计划前县区局生产计 划部应与工程建部充分商讨确认,并提交市局基建部复核,确保合法合规手续齐全、可实施性强。
需带电作业(含旁路作业)、发电车保供电及顶管的可研方案必须明确带电作业车、发电车、顶管机械能够到达工作地点位置。
对单一资产级设备改造或加装,对于未达到设计技术寿命、但存在缺陷或隐患的资产级设备(开关、配变等设备),对于中压用户5户及以上且近三年曾发生支线故障导致主干线停电的分支线,可通过紧急基建立项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