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曲线支距按道岔标准图或设计图设置,在导曲轨与基本轨工作边之间测量。( )
曲线超高顺坡,在困难条件下,可适当加大顺坡坡度,但允许速度大于120km/h的线路不应大于l/(8υmax);其他线路不应大于1/(7υmax),且不得大于2‰。( )
允许速度大于120km/h的线路,可以采用复曲线。( )
线路设备大修时,缓和曲线及两曲线间的夹直线长度在困难地段可以低于原线路标准。( )
两曲线轨距加宽按1‰递减,其终点间的直线长度不应短于10m。不足10m时,如直线部分的两轨距加宽相等,则直线部分保留相等的加宽,如不相等,则直线部分从较大轨距加宽向较小轨距加宽均匀递减。( )
在复曲线的大小半径连接处,正矢与计算正矢的容许差,按大半径曲线的缓和曲线规定办理,缓和曲线与直线连接处不得有反弯或“鹅头”。 ( )
允许速度不大于160km/h的线路,采用抛物线型竖曲线时,若相邻坡段的坡度代数差大于5‰,应设置竖曲线。( )
竖曲线不得与竖曲线、缓和曲线重叠,必要时可以侵入道岔及无砟桥梁上。( )
大修地段与非大修地段的连接顺坡,应设在大修地段以内。( )
辙叉部分轨距,直、侧向均为1440mm。( )
尖轨跟端直向轨距加宽应向辙叉方向递减,距离3m。( )
导曲线中部轨距加宽,直尖轨时向两端递减至距尖轨跟端1.5m处,距辙叉前端3m处,曲尖轨时按标准图或设计图办理。( )
尖轨尖端与基本轨或可动心轨尖端与翼轨不靠贴大于2mm,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
道岔同一部位同时有两条螺栓或可动心轨凸缘与接头铁螺栓有一条缺少或折损时,道岔应停止使用。( )
道岔各种螺栓、连杆、顶铁和间隔铁损坏、变形或作用不良时必须立即进行修理或更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