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爆破时,应设置警戒区,从业人员应听从指挥撤到安全地点。
煤矿在断层、破碎带布置巷道时,应当采取超前治理措施,根据需要进行超前注浆加固,改变断层、破碎带煤岩体物理力学性质,防止掘进过程中出现片帮、冒顶。
处理冒顶事故时,首先应该加强后路支架的安全可靠性。
煤矿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并将检查结果告知从业人员。
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煤矿企业应当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并指导和督促其正确使用。
尘肺病的发生与工人接触矿尘的时间长短没有关系。
巷道掘进过断层、裂隙构造带等破碎地带时,需采用超前支护的办法管理顶板。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需要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报告应当由煤矿上级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审批,无上级公司的煤矿应当聘请专家会审。
严禁不具备资质条件的电焊(气割)工入井动火作业。在井口和井筒内动火作业时,必须撤出井下所有作业人员。在主要进风巷动火作业时,必须撤出回风侧所有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煤矿工人不仅有安全生产监督权、不安全状况停止作业权、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权,而且还享有安全生产知情权。
斜巷提升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
如果有防水措施,可以开采煤层露头的防水煤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