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6号),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 )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6号),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 )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6号),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规定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 )签字。
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6号),承担检测检验、安全评价的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评价证明,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 )责任。
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6号),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 )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6号),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 )。
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6号),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并处( )的罚款。
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6号),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并处( )的罚款。
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6号),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并处( )的罚款。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安监总局令第21号),应当报告和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是指已经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 )涉险事故的信息。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安监总局令第21号),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其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于( )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安监总局令第21号),生产经营单位对较大涉险事故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的,给予( ),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80号),参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考试申请表,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当在( )日内组织考试。
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80号),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记载虚假信息的,(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特种作业操作证。
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80号),离开特种作业岗位( )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