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土作业实行基层单位区域监护、施工单位现场监护。
动土作业完工验收后,按时归档,许可证应由基层单位统一保存,保存期限为1年。
Ⅱ级及以上高处作业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
高处作业必须办理许可证,涉及动火、临时用电、受限空间等其他特殊作业时,除应同时执行相应的作业要求外,还应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凡经高处作业特殊培训的岗位人员(如供电线路外线工等)进行正常岗位作业时以及在正式巡检路线进行正常高处检查的人员不需要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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