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抢险救援中,为争取抢救时间,对获救的遇险人员,要迅速搬运,快速行进。
在救援中,对四肢骨折的伤员,固定时一定要将指(趾)末端露出。
对于脊柱损伤人员,可用担架、风筒、绳网等运送。
井下发生透水事故,破坏了巷道中的照明和路标时,现场人员应沿着有风流通过的巷道上山方向撤退。
井下急救互救中必须遵循“先复苏、后搬运,先止血、后搬运,先固定、后搬运”的原则。
当井下作业人员的矿灯熄灭时,可以到附近进风巷道中打开检修。
当煤矿井下发生大面积的垮落、冒顶事故,现场人员被堵在独头巷道或工作面时,被堵人员应赶快往外扒通出口。
当掘进工作面出现透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报告调度室,立即发出警报并撤出人员。
煤矿从业人员要认识煤矿各种灾害的危险性,掌握煤矿瓦斯、煤尘、水、火等灾害知识,学会各种灾害的防灾、避灾、救灾技能和方法,熟悉从业场所的避灾路线。
每一次操作,都要事先进行安全确认,不安全,不操作。但在紧急情况下可以不经安全确认。
井下发生火灾,灭火人员灭火时,要站在上风侧,保持正常通风,及时排除火烟和水蒸气。
停送电的操作必须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停送电原则。严禁约时停送电或借他人停电时机检修同一电源线路上的电气设备。
运送人员的列车未停稳时不准上下人员,严禁在列车行进途中扒车、蹬车、跳车和翻越车厢。
在井下和井口房,可采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间,但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必要时进行反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