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取以前会计年度账簿资料的,应当在30日内完整退还;调取当前年度账簿资料的,应当在3个月内完整退还。
主动选择以自查补税代替约谈说明的,应在约定的约谈日到期前提出申请,同时应将此意见作为约谈说明的内容,在《纳税评估约谈情况表》上进行记录。
市(州)局税收风险管理局对稽查不予立案处理存在异议的,填制《移送稽查不予立案异议申请表》,提请召开稽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议定。
每月30日前将当月应对质量疑点数据接收、处理情况汇总报送至市局。
税务约谈可以制作《纳税评估约谈情况表》
税务约谈结束后,《纳税评估约谈情况表》应当交被约谈人核对;《纳税评估约谈情况表》有修改的,应当有被约谈人在改动处捺指印;核对无误后,有被约谈人在尾页结束处写明“以上笔录我看过(或者向我宣读过),与我说的相符”,逐页签章(签字)、捺指印,可以在《纳税评估约谈情况表》骑缝处签章(捺指印)。
约谈人、记录人要逐页签署日期并签名,约谈人员不能同时担任记录人。
约谈人签字处应当至少由1名以上风险应对人员签名。
约谈工作只能在工作时间内进行。
纳税评估管理岗和纳税评估审核岗不能为同一人。
实地核查应要求纳税人提供与税收风险点和涉税问题有关的证明资料,标注“与原件核对无误,原件存于我处”,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应对对象被认定为走逃户后,又与税务机关取得联系且履行涉税义务的可以解除走逃户认定。
任务复核,是指应对税务机关开展日常复核和业务复核,省、市级税务机关开展抽查复核的过程。
风险任务审核岗在风险应对岗提交5个工作日内完成,因特殊原因可申请延期1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下可以超过任务完成期限。
业务复核按照“谁发起、谁复核”的原则确定业务复核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