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有权扣划单位和个人在金融机构的存款。()
人民检察院和监狱有权扣划单位和个人在金融机构的存款。()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内控制度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工作的登记制度。()
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协助审计机关办理查询工作,金融机构协助复制存款资料等支付了成本费用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审计机关收取工本费。()
对审计机关查询单位、个人账户和存款的情况和内容,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可以告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
《司法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办理继承公证过程中查询被继承人名下存款等事宜的通知》规定,办理继承公证过程中查询被继承人名下存款时,查询申请人可在公证机构签署《委托书》,授权他人代为查询。()
《司法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办理继承公证过程中查询被继承人名下存款等事宜的通知》规定,公证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协作、配合,积极做好存款查询和核实工作,切实保障存款人及其继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银行存款过户和支付秩序。()
《司法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办理继承公证过程中查询被继承人名下存款等事宜的通知》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制度,完善信息系统,依法做好协助查询、冻结工作。()
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办理查询、冻结或者解除冻结时,应当妥善保管留存的工作证或人民警察证复印件,不得挪作他用。()
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办理查询、冻结时,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无法提供具体账号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退回法律文书并说明原因。()
《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询冻结工作规定》规定,协助冻结财产法律文书应当明确冻结账户名称、冻结账号、冻结数额、冻结期限等要素。冻结涉案账户的款项数额,应当与涉案金额相当。不得超出涉案金额范围冻结款项。()
《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询冻结工作规定》规定,协助冻结财产法律文书,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办理查询、冻结时,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明确填写冻结期限起止时间,并应当给银行业金融机构预留必要的工作时间。()
对已被冻结的涉案存款、汇款等财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不得重复冻结或轮候冻结。()
《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询冻结工作规定》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专门受理部门和专人信息及时报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上述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报告。()
银行业金融机构接到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协助查询需求后,应当及时办理。因技术条件、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反馈的,应当向上述有权机关说明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反馈。()